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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改控罪 阮民安擬認煽動及洗黑錢71萬元 (17:38)

歌手阮民安涉鼓吹仇警及唱出「光時」口號歌曲,另涉與妻子訛稱19歲女子被控暴動罪,藉此售賣曲奇獲益,原本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欺詐罪,案件今(2日)於區域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包括將欺詐罪改控為洗黑錢罪,涉款逾71萬元。阮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擬認兩罪。

辯方表示,控方上月通知欲改控洗黑錢罪,雙方針對涉款達成共識,並透露被告阮民安(41歲)不爭議充公可變現財產,涉及金額約37萬元。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聽罷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7月25日答辯,下令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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