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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稱未接診所拒診新冠病人投訴 醫衛局:暫無發現異常情况 (15:15)

政府本周一(1月30日)撤銷新冠患者「隔離令」,病人可自行到私家診所求醫。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日(2日)表示,如私家診所因病人感染新冠而「一刀切」拒絕提供服務,或觸犯《殘疾歧視條例》,除非有合理和必要的理由。若因診所缺乏口服藥而拒收症則不屬合理必要理由。醫衛局回覆稱,衛生署有了解私家醫生診治新冠患者安排,暫無發現異常情况。

朱敏健於港台《千禧年代》稱,自本周初撤銷隔離令後,平機會未收到有關新冠病人被拒絕診症的投訴。他提醒如服務提供者基於顧客殘疾或疾病,如感染新冠病毒,而「一刀切」拒絕提供服務,則或觸犯《殘疾歧視條例》,除非有合理和必要的理由。

至於何謂合理和必要,朱敏健稱,心臟科或骨科等專科診所拒絕診治新冠病人算為較強烈的理由,其他診所若因員工感染、環境設備而不收症,則要視乎有否其他替代防疫措施,而缺乏口服藥則不足以作為理由,因有醫學意見認為病情輕微者未必需要服用口服藥,不能一刀切拒絕治療。

被問到如私家醫生向新冠病人收取較昂貴診金是否涉歧視,朱敏健稱要視乎理由,相信如因藥物成本等實際理由收更貴是合理。

醫衛局回覆稱,衛生署有因應個別個案或報道,了解私家醫生診治新冠患者安排,暫時沒有發現異常情况,並會繼續與私家醫院和醫生業界保持溝通,確保新冠患者可獲適切治療。醫衛局稱,政府一直向向私家醫生免費提供口服藥,將繼續監察有關藥物使用情况,包括私醫輸入的藥物處方紀錄,當局會繼續採取適當措施,並在有需要時與私醫跟進有關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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