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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拍掌案女被告原提上訴今撤回 須即時服刑 (16:21)

兩名男女於去年1月旁聽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裁決時,涉在庭上拍掌及批評裁判官,兩人否認發表煽動文字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六旬女被告去年10月被判監禁3個月,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其間獲准以5萬元保釋。案件原定於今天(31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惟女被告撤回上訴,法官黎婉姫向她確認後批准申請,女被告須即時服刑。有旁聽者散庭時道「保重!」

原本提出上訴的無業婦人為趙美英(68歲),她及報稱牧師的彭滿圓(59歲)同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

國安法指定法官、原審裁判官鄭念慈認為,警員從法庭錄音辨認出趙,接納趙曾批評裁判官陳慧敏在煽惑集結案「亂咁判」、「過分呀」等;趙遭警告後仍批評陳官不依法、司法不公,絕非一時失言或宣泄情緒,兩人「肆無忌憚攻擊裁判官,影響司法莊嚴」。辯方當時求情稱,趙對六四有強烈情緒才衝動發言,她亦患肺積水及正輪候手術。

同案被告彭滿圓另涉透過YouTube頻道發布片段批評法官,就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判囚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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