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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訴三宗反修例案 涉10名脫罪被告 (15:43)

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衝突,10名男子否認早上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干犯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其中兩人早前被裁定罪成,另8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另案一名大學女研究員涉同日在油麻地響應「圍魏救趙」行動,她亦被裁定暴動罪脫。司法機構文件顯示,律政司就這兩宗理大外示威案,以及林卓廷涉逼刪相案的女被告罪脫,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案件聆訊日期。

首案涉及8名男被告為均是學生的蔡希霖(案發時20歲)、周浩泓(21歲)及葉自傑(23歲)、教師羅曉峰(32歲)、學生麥俊彥(18歲)、地盤工人彭永強(31歲)、學生鄧子健(22歲)、健身教練杜俊興(31歲)。法官信納他們大部分只是無辜過路人,包括要到附近殯儀館處理母親後事。

次案為同日5人被控在油麻地參與暴動,法官指出大學研究員歐育婷(23歲)被捕後診斷中度脫水,與她供稱肚瀉及嘔吐相符。歐或感到不適並有人替她戴防毒面具,可能屬無辜途人,故暴動罪脫;其餘4男則暴動罪成。

此外,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後,立法會時任議員林卓廷與兩人涉要求一名男子刪除示威者的照片,林卓廷不認罪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脫,同案41歲女社工鍾凱研各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亦被判無罪,兼得訟費。法官指,鍾冷靜問事主交出手機,只想為他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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