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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文念志涉選舉集會阻差辦公罪成 判240小時社服令 (16:59)

2019年11月2日區議會選舉前,民主派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選舉集會遭警方腰斬,三名候選人包括文念志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文念志因工傷押後至今天(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稱,被告當時為了參與集會,其後演變成爭辯和「過分堅持」,但案件不涉及暴力,被告因檢控過程延誤飽受精神壓力,考慮相關因素後判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就他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判處罰款5000元。

被告文念志(現年32歲,大埔前區議員)否認阻差辦公罪,他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被告碩士畢業,曾任區議員助理和區議員,其後做紮鐵工人,去年因工受傷,被認為不宜判社服令,放取病假至今。

黃官引述報告指,被告表示案發時情緒高漲,非存心犯法,他為導致警員有負面影響感到抱歉,並願意承擔責任。進一步索取的報告則顯示,醫生認為他適合進行社服令;感化官基於被告沒案底及其背景,建議判處社服令。辯方亦望法庭量刑時考慮到控方曾經修改控罪等,檢控過程造成延誤。

黃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在警方要求後退時,與非法集結的示威者距離相當遠,附近有多名警員站在路旁,事件中無人受傷,沒有財物損失。被告當時為了參與集會,其後演變成爭辯和「過分堅持」,雖然有肢體衝突,但不涉及暴力。黃官特別考慮到被告在檢控過程延誤期間飽受精神壓力,需要求醫,遂判社服令。

同案另兩名被告陳振哲(大埔前區議員,50歲)及鄭仲恒(沙田區議員,32歲),較早時各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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