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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玩滑翔傘亡 消防指未即時按坐標搜索因天氣不穩非「嘆慢板」 (15:07)

41歲商人2018年7月22日到大嶼山玩滑翔傘時失蹤,經6天搜救,尋回時已告不治,死因研訊今(30日)續。時任消防救援隊成員在提問下同意,家屬在事主失蹤第5天晚上8時提供2個坐標,至翌日早上才派員搜救,並於下午1時尋回事主。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搜索方大可省略早會等程序儘早投入搜救,「人命一分一秒都可能⋯⋯點解唔天光就出發?」。該成員否認搜救行動「好機械式」,重申要考慮天氣、人手調動等因素。

時任消防特種救援隊支援隊成員李偉明供稱,搜救行動由消防主導,負責實行和制定策略及調派人員,警方則協助收集資訊,再交由消防分析。他指,會根據目擊者、家屬等提供的資訊訂立搜索範圍,同時考慮現場氣流、水流、電訊商提供的發射站信號、事主鍾旭華的飛行經驗和性格等評估可能的墜落點。

李續稱,家屬於7月24日提供事主定位系統最後顯示的位置,以及其Facebook帳戶截圖,至26日晚上8時許,家屬再提供2個坐標,最終救援隊翌日早上10時許出動,下午約1時成功根據坐標於大嶼山南找回事主。

李表示26日晚曾考慮即時派員搜索,然而鑑於天氣不穩定和山勢險峻,相信會造成危險,故晚上10時許開完會商討後,決定延後救援。何官問到,為何得知消息後他不先與警方溝通,便可於翌日直接搜索,不用再請示上級。李回應,每天早上9時搜索人員才集合,且搜索方要考慮2個坐標以外的搜索點,「唔係話呢個可靠啲定嗰個可靠啲」。

何官質疑,搜索方給予人「例行公事」的感覺,開完會才「慢慢」調配人手,「當然唔係話你哋『嘆慢板』,但有冇其他原因唔去咁做?」李其後在追問下解釋,至27日早上雲層才散開,惟沒有就此紀錄下來;他另承認操作上可清晨直接派員,省卻集合和早會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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