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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攜大麻二酚CBD入境即違法 海關稱若不慎攜帶可主動申報 待決定檢控與否 (15:37)

大麻二酚(CBD)將於下周三(2月1日)起列入危險藥物,進出口及管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海關表示,已透過社交媒體、航空公司及外地經貿辦等宣傳新例,如市民或旅客攜帶含CBD產品入境,即有機會被捕。

海關機場科航空旅客第二組指揮官陳啟豪表示,海關在法例生效後將嚴正執法,加強檢查小型郵包,並按風險評估,利用X光機及離子分析儀檢查旅客行李,一至兩分鐘即可知行李內是否有含CBD產品。目前美國、英國、泰國等地可合法管有CBD,他建議,如市民或旅客不慎攜帶含CBD產品抵港,可主動向海關申報,如在不知情下在港購入有關產品,則可致電海關熱線、或向附近警署投案,部門會視乎個案情況,索取律政司意見後再決定是否檢控。

過去不少CBD產品在網上銷售,海關情報科情報處理組署理指揮官歐陽嘉倫表示,觀察到目前「打正旗號」售賣CBD產品的商戶已少之又少,買賣平台已得悉新例並會將有關產品下架,海關未來亦會利用大數據巡查。

歐陽嘉倫稱,市面上有不同類型CBD產品,包括糖、朱古力、飲品、護膚品甚至寵物用品,呼籲市民留意產品上是否有Cannabidiol、CBD、HEMP字眼,或是大麻圖案,以免誤墮法網。

CBD將於2月1日起受《危險藥物條例》監管,販運、進出口及製造有關產品,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而管有及服用有關產品,最高可判監7年及罰款100萬。海關呼籲,如懷疑有人非法販運毒品,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或電郵至crimereport@custom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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