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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雲咸街槍擊案被控五罪 南亞漢留院缺席提堂投訴遭警毆打 (13:57)

去年6月10日凌晨中環雲咸街發生斬人及槍擊案,事件中3名非華裔男子受傷。警方至今共拘捕27人,並於今(23日)落案起訴其中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共五罪,包括有意圖而射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藏毒及藏武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惟被告留院缺席提堂,並透過律師稱他遭拘捕警員毆打至入院,要求法庭記錄在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已知悉,並下令將案件押後1月27日再訊,被告須還柙警方看管。

巴基斯坦籍的被告KHAN Sumair Khan,28歲,報告無業。辯方律師在庭上透露,被告現在瑪麗醫院留醫,並稱被告受傷因為遭拘捕警員在搜屋時打傷,準備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要求法庭記錄在案;又要求控方及警方案件主管保存拘捕當日的大廈大堂、公眾地方的閉路電視片段。徐官聽取辯方陳辭後,表示已記錄在案。

被告共被控5罪,包括各一項有意圖而射擊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指被告先於去年2022年6月10日在中環雲咸街34號外,意圖使GURUNG Anish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該GURUNG Anish射擊,以及在同日同地與其他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GURUNG Anish及ALE Sanjay,意圖使兩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另兩項管有危險藥物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稱,被告於2023年1月19日在東涌藍天海岸的保安控制中心及3座高層一單位,分別藏有毒品,以及在該單位藏有七把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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