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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涉尖沙嘴示威藏噴漆扳手囚4個月 (19:03)

2019年10月27日尖沙嘴「追究警暴」集會後,旺角有示威者聚集堵路,多人被捕。時隔2年後,其中5名男女再被捕,遭控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一名24歲女學生涉保管一罐黑色噴漆及一把六角扳手,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斥當日的集結擾亂秩序、破壞社會安寧,被告攜帶的物品可造成嚴重破壞,直言案情嚴重,判監為合適選項,終判她監禁4個月。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陳詠琪的報告內容非常正面,品德良好,她亦進修精神科護理系,反映她為人上進。辯方續指,被告未經深思熟慮下參與示威活動,她已還押4周,深切反省,希望法庭輕判,以參與12月的考試。辯方又呈上被告及其父母的求情信,被告指還押期間仍然繼續讀書,希望趕及課程進度,承諾不會再犯,冀未來成為一名護士。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稱,當天有多名示威者集結,行車路被堵塞。被告當日攜有六角匙、噴漆等物品,明顯有預謀進行摧毁或損壞財產的行為;且她攜帶生理鹽水、防毒面罩等,是預料當天會有暴力事件,以保護自己。崔官認為判監為合適選項,遂以7.5個月為量刑起點,另考慮本案至今超過3年多,作額外扣減,終判囚4個月。

案中5名被告依次為女學生彭海兒(21歲)、女學生馮詩詠(18歲)、男學生梁翰堯(24歲)、無業男子朱啟輪(38歲)及女學生陳詠琪(23歲),法庭今處理陳的判刑,彭獲准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朱否認控罪,餘下2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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