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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增亂拋垃圾罰款至三千 店舖阻街、非法棄廢物擬罰六千 (12:14)

政府計劃提高亂拋垃圾罰款金額至3000元。政府解釋,現行1500元的罰款額由2003 年至今未有調整,其間本港累積通脹約為六成,冀提高罰款進一步加強阻嚇力及適度反映有關罪行對環境衛生的影響。擬議新罰款涉及的違例行為包括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在公眾地方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及海上棄置廢物。

政府亦計劃提高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廢物的定額罰款額至6000元。政府指,有部分違例店舖經營者或承辦商將罰款當成非法使用店舖外公眾地方及棄置建築廢料的經營成本,對守法經營者不公。雖然當局加強聯合行動及票控次數,但認為有需要大幅增加罰款金額以收阻嚇作用。

政府亦曾考慮是否推行「累進式定額罰款」,針對重複違規者,但推行「累進式定額罰款」需要一個實時、完整的資料庫,系統要求預計亦相當高,料會令執法程序更為繁複,增加執法人員和市民爭拗的機會,不利於執法效率,故不建議實施「累進式定額罰款」。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何俊賢說,本身1500元罰款已很重及收阻嚇效用,認為可討論是否增加罰款至3000元。他又認為,焦點應放在擬增至6000元的店鋪阻街罰款,指街道上落貨位置不足是歷史問題,希望日後規劃時可考慮。他又呼籲食環署沒收貨物時限可略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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