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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指殉職女警「抵死」被控煽動 辯稱僅屬「發晦氣」 (16:28)

水警總督察(追授)林婉儀去年9月25日追截走私船時墮海,兩日後證實殉職。時任男警涉在警方facebook留言稱「抵死」,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當時心情不好,涉案言論僅是發晦氣;他因本案遭同僚冷言冷語,有騷擾來電罵他「人渣」和「警隊恥辱」,他抵受不住心理壓力,逼於無奈辭職。辯方問及被告現時是否想重返警隊,被告說若事件獲得「平反」,還他清白,他欲繼續任職警員。

被告崔駿民(26歲)當時駐馬鞍山軍裝巡邏小隊,他作供指在廣州出生、讀至中三程度,受軍訓式學校影響,他想成為公安、武警或參軍。他於2010年來港生活,中學畢業後在IVE修讀工程,他投考警員4次,在2017年加入警隊。他提及2019年曾經處理「踏浪者行動」,形容辛苦和工時長,警員工作時需要穿尿片。

被告表示得知女督察墮海後,他感到傷心、難過和震驚,當日被告在警署飯堂聽見同僚討論,女督察追截時進入內地水域,被走私船以「回馬槍」調頭撞擊,事故相隔多時才報道,有人說「唔撞死,都浸死」和「冚硬區旗啦」 ,相信女督察遇難。有同僚稱,事前上級不滿走私太猖狂,該隊伍遂要「做場好戲」,並「追過界罔顧伙記生死」,「最抵死係個班高官、狗官」。

被告認為,警方部署不當導致女督察死亡,替她感到不值,而害死女督察的指揮警員需要負上責任。對於被告涉案留言指「換黑色喇水記女幫板應該死咗喇」,他解釋相信警方會把警徽轉為黑色;他又留言指「不過係抵死」,被告說當時心情不好,宣泄情緒才講晦氣說話,形容他對事件「愛之深,責之切」,重申沒想過詆譭女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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