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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詹培忠父子欺詐案另一被告潛逃 官令充公擔保金 (13:19)

立法會前議員、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時任大股東詹培忠,以及其子詹劍崙,涉在2015年期間亞洲資源配售時串謀詐騙聯交所及亞洲資源,並處理犯罪得益4200萬元,廉署分兩案起訴4人串謀欺詐及洗黑錢罪。涉案報稱商人的被告馬鐘鴻早前缺席聆訊,遭法庭發拘捕令。區域法院今(5日)開庭處理擔保金事項,法官郭偉健下令充公被告的450萬擔保金,另押後頒判辭,決定是否充公3名擔保人共150萬元人事擔保。

被告馬鐘鴻(48歲)分別涉及串謀詐騙聯交所及非法入境兩案,自今年10月25日缺席聆訊。庭上透露他去年9月向入境處自首,承認去年6月經海路從內地偷渡來港,隨後於11月還押,今年5月24日獲准以現金450萬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居於北角一間酒店,每天向廉署交代翌日行程及會面者的聯絡資料,配戴定位系統裝置,每天到警署報到等。

今年10月3日,廉署見被告沒有如常交代行蹤,到酒店才發現被告將定位裝置遺在房間內,於凌晨獨自離開。廉署翌日聯絡其擔保人,他們亦不知被告行蹤。

被告的大嫂以100萬元人事擔保被告,另兩名親友則分別交出50萬及10萬元擔保金。3人在庭上作供,提及被告「細個好乖」,但長大後甚少有聯絡,因為親友拜託他們為被告擔保便答應幫忙,而各人身體狀況欠佳,收入不高,希望取回擔保金;控方則重申擔保人知悉被告曾偷渡來港,變相偷渡離開風險高,3人亦沒有時常聯絡被告確保他依時續保,建議法庭參考案例充公所有擔保金。

郭官聽罷陳辭,認為被告明顯已棄保,下令充公其450萬元保釋,充公人事擔保金與否則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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