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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遺棄寵物中心」創辦人被票控殘酷對待動物 稱未閱畢文件獲准押後審訊 (13:15)

「拯救遺棄寵物中心」創辦人、董事黃慧賢涉疏忽照顧場內5隻狗隻,被票控殘酷對待動物罪,她今(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惟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未有閱畢文件,裁判官關注,因應公平審訊的原則,應容許被告有足夠時間理解文件,遂把本案押後至明年3月31日再訊,讓被告諮詢法律意見。裁判官提醒被告,現時的處理方法相當寬大,更指「你自己嘅案件嚟,點都要有時間理解」,時間亦綽綽有餘,促被告盡快尋求律師協助。

被告黃慧賢(64歲)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外出,另不得離港及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傳票控罪指,被告在2021年8月5日天水圍流浮山上白泥31號「拯救遺棄寵物中心」內胡亂或不合理地因疏忽照顧,導致5隻狗隻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庭上披露,被告與中心一名董事因照顧犬隻問題意見不一,其後該董事離職。該前董事於去年7月報案,指中心有犬隻受虐待。同年8月,警方、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到上址突擊搜查,發現290隻狗隻、4隻貓、2隻鳥龜及1隻豬,現場有足夠食物及水,環境適切,惟其中5隻狗出現健康問題。

被告表示她為場主,有責任照顧場內所有狗隻,惟涉案5隻狗隻屬於前董事,被告及其他義工不得接觸涉案狗隻;另爭議控方的獸醫報告,惟她提及未有時間閱畢報告。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稱,本案控罪嚴重,被告或被判監;在控方不反對下,鄭官遂把案件押後再訊。鄭官指「香港人個個都忙,我都好忙」,法庭日誌亦相當緊張,促被告盡快索取法律意見及閱讀文件,「一日睇一版,一個月都睇咗30幾版啦」。鄭官最終又提醒被告,若狗場的工作太繁忙,便應尋求協助,直言「你自己諗清楚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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