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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教師《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考試首輪考試今舉行 有教師認為對教學沒有幫助但可了解國家 (12:02)

下學年起,中小學及幼稚園的新聘教師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考試,方可任教。首輪考試今(3日)在寶安商會王少清中學舉行,有應考教師透露考試主要圍繞法例且題目內容相近,做卷時感到有困難;亦有教師認為考試對於所任教科目並無幫助,但有助了解國家及香港。

任教小學中文科的龐小姐指,試題共設有20道選擇題,主要圍繞《基本法》及《國安法》兩大範疇的法例。她表示由於題目內容很相近,做題時感覺有點困難。問及是否有信心及格,她亦表示「麻麻哋」,並稱「(考試)與學校本身課程相關之處不多,可能對於常識課會多一些。」

任教中學物理科的陳先生則形容試題出得「很細緻」,「若要(給出)很肯定的答案,都要花許多功夫」,又認為考試對教學沒有帶來太大幫助,但有助於了解國家及香港。

考試以學位程度及非學位程度安排筆試,設有中英版本試卷,內容則有20多道選擇題,只需答對10題以上即及格。若持有由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不需再次參加由教育局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第二輪為非學位程度的考試,將於2023年1月7日舉行,其餘測試的舉行日期將稍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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