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湯家驊指可由本港立法機構處理國安法上不足惟需時較長 交由人大釋法更好 (11:55)

特首李家超就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抗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為《港區國安法》釋法,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能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3日)於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及有線電視《有理有得傾》節目訪問後表示,人大常委會有立法及釋法權,可補充法律上不足,強調人大常委會並非為相關案件上訴或針對判決。他說目前不能揣測釋法內容,但認為《港區國安法》第45及63條有空間作解釋。

他舉例指,以「免針紙」一案為例,若法庭相關裁決顯示法律有漏洞,就應交予法律機構處理,又稱本港立法機構可處理海外律師能否處理國安法案件一事,但需時較長,交由人大釋法會更好。他又指,不評論律政司處理今次案件工作上是否有不足,而法庭作裁決時須考慮訴訟雙方理據,不能怪原審法官及終審法院的裁決。他期望釋法不會影響本港的普通法制度,盡量維護終院的獨立及威信性。

至於《港區國安法》規定處理相關案件須由指定法官審理,但未有規定指定律師,湯家驊則表示,不認同這為立法上漏洞,但指案件中討論國家機密亦「避無可避」,法庭上除律師外亦有其他人員在場。

湯家驊:應重新修定《法律執業者條例》 以處理海外律師來港執業安排

湯家驊又認為,本港應重新修定《法律執業者條例》,特別須處理英國大律師來港執業安排,指相關條例涉及法理及歷史問題。他稱可基於兩項原則以決定是否容許海外律師來港,包括他們有否獨特專長,以及訴訟人能否找到律師代表。湯又表示,本港現時有逾百名資深大律師,認為絕大部分律師有能力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指不覺得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有三頭六臂或有出人意表的表現,可讓黎智英案「起死回生」。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湯家驊 港區國安法 釋法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