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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逼子自瀆案正服刑 前男警另涉欺詐「遮仔會」再被判監兩年 (16:10)

48歲前男警被指在2015至2019年間,牽涉多宗欺詐案,涉款約107萬元,包括三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作虛假陳述,瞞報在其他銀行逾340萬元尚未償還貸款,以及向小姨訛稱兒子肝臟生蟲騙取金錢等,他前年被革職,其後被捕。前男警早前承認24項欺詐及1項盜竊罪,今(2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鄭紀航考慮被告認罪,且曾向受害人償還款項,判處他監禁24個月,其中20個月與猥褻案的刑期分期,即須服刑68個月。

被告代號為FSL,正因另一案件服刑,他涉於家中在兒子面前播放色情片自瀆,以及以藤條威嚇兒子一同自瀆,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以及兩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成,判囚48個月。法官考慮到兩案性質截然不同,亦涉及不同受害人,下令本案的20個月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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