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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竹園南邨斬斃鄰居 精神狀况不適宜受審 獲判入精神病院 (16:01)

黃大仙竹園南邨前年發生謀殺案,五旬男子以生果刀襲擊相識逾廿年的鄰居,鄰居身中多刀,送院後不治。男子被控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考慮精神科醫生的證供後,裁定被告的精神狀况不適宜受審,但裁定被告曾經殺害死者。案件今(2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邱智立將被告判入懲教署轄下的精神病院所,至於被告何時出院,將視乎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的評估。

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陳鴻芬(58歲)於2020年6月9日殺害死者葉喜成。法官邱智立今引述精神科報告指,兩名醫生診斷被告患有認知障礙症,自我控制能力和判斷力有缺失,容易對他人造成危險,須入院接受治療。邱官表示,考慮到被告和社會的利益,決定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被告入住精神病院所。

審訊其間,為被告診症的精神科醫生雷聲響供稱,被告曾憶述案發時死者向他借錢,但不記得曾襲擊死者。醫生評估被告沒有理解法庭審訊的能力,不適合答辯及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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