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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禁蒙面法生效翌日示威 一人改為認罪候判 (17:44)

2019年10月6日禁蒙面法生效翌日,有市民發起遊行抗議,共26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5男5女,一人早前認罪判囚43個月;其餘9人否認控罪,今(1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一名現19歲女生改為認罪,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判刑,其間獲准保釋;其中一人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另有被告染疫未有到庭,故8人押後至下周五開審。

10名被告為謝芷盈(案發時22歲,下同)、吳俊傑(16歲)、李苑瑩(21歲)、黃為瀚(31歲)、周貝家(33歲)、高家慧(17歲) 、13歲少年、陳振羚(31歲)、曾令兒(16歲)及學生蘇家揚(16歲);周染疫未有出庭。

10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13歲少年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曾、蘇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除謝、吳、13歲少年,其餘7人被控使用蒙面物品。陳早前認罪;曾今承認暴動罪,謝則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案情指,2019年10月6日下午,軒尼詩道一帶被大批示威者佔據,有示威者拆掉鐵欄及執拾磚塊作為路障、在大廈外牆噴漆,亦有人放火點燃雜物及投擲汽油彈。警方設置防線後,示威者繼續佔據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交界的行車路及行人路。下午近6時,警方開始沿軒尼詩道往銅鑼灣方向推進,展開驅散,並於軒尼詩道外拘捕示威者,包括曾令兒,她當時身穿灰雨褸、雙手戴有黑色手套及防曬手袖、頸掛過濾呼吸器。謝芷盈則稍後被捕,當時她戴鴨舌帽、手套等,另被搜出無線電收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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