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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押後審黎智英案獲批 辯方指入境處「擱置」Tim Owen簽證延期申請 (12:5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審訊原定今(1日)開始,並獲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特首李家超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人大釋法,釐清在港未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律政司今在庭上表示,申請將案件押後7天,以待處理人大釋法。辯方不反對押後,並透露入境處「擱置」了Tim Owen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withheld Tim Owen’s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current working visa)。

被問到為何Tim Owen的工作簽證不獲延期,入境處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處方會按照政策依法處理每宗申請,並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况作考慮。

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審訊涉及4名被告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3名法官今聽畢雙方陳辭,押後至本月13日再訊。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甫開庭表示,本案有非常重要的發展,在於特首3日前提請人大常委釋法,以釐清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危害國安案件。由於人大釋法會影響黎智英聘用的法律代表,周天行列出3個原因,要求將案件押後再訊。其一是人大釋法建議獲港澳辦、中聯辦等的支持,而人大常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安法》之下擁有憲法權力,人大釋法對本港法院有約束力。

周天行表示,其二是特首提請人大釋法不僅限於海外大律師的專案認許申請,亦涉及「更廣泛的範疇」,例如會否限制他們以任何形式參與國安案件。法官李運騰問到,釋法會否限制海外大律師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周表示視乎釋法的具體字眼。至於第3個原因,周表示希望法庭尊重人大常委的權力,並考慮公眾利益,避免在釋法之前繼續審訊。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原訟庭、上訴庭和終審庭原本批准Tim Owen出庭代表辯方,但基於「他們自己最清楚的原因」(for reasons best known to themselves),入境處昨日擱置Tim Owen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故Tim Owen今早無法到庭。彭透露,Tim Owen在另一宗案件獲批工作簽證,亦多次在香港接案,遺憾法庭今日沒有其協助,辯方不反對將案件押後。

法官杜麗冰關注,控方現時要求押後7天,待人大釋法後會否再次申請押後。周天行稱有信心人大常委會接納釋法請求,屆時會提交審訊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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