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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仔餅」周柏均及另一被告涉西灣河開槍案判囚6年 官指中槍傷勢咎由自取 (15:47)

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綽號「熊仔餅」的男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被警員開槍擊中腹部,他與另一男生同被裁定阻差辦公等3罪成。案件今(30日)於區域法院求情及判刑,周柏均和另一被告均判囚6年。法官謝沈智慧批評周柏均誇大中槍後的傷勢,說法誇張失實,他因搶去警槍而受傷,「傷勢全部係咎由自取」。

被告周柏均(現23歲)及胡子鍵(現22歲)同被裁定阻差辦公和企圖搶劫(搶槍)罪成,周柏均另被裁定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成。案件原定上月求情,周因腹痛入院,未能出庭,案件押後至今日處理。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甫開庭表示,周柏均中槍後接受手術,患上腸黏連後遺症,但還押時職員僅在一日內派藥3次,所派發的必理痛藥力不足。駱應淦又指,醫生曾建議周柏均「少食多餐」,但懲教署不容許有關安排,他須承受額外的困擾。

法官聽取求情後判刑,表示案發時有人堵路集結,兩名被告與他人是滋事份子,恃住人多勢眾欺負獨自執勤的警員A,其間有不知名男子以「惡霸的姿勢」欺負警員,屬於公然挑戰警方權力。針對阻差辦公罪,法官採納12個月監禁為兩被告的量刑起點。

至於涉及搶槍的企圖搶劫罪,法官接納兩被告並非持械行劫,但指兩人搶劫的對象並非普通市民,而是身穿制服的警員A,搶劫目標更是佩槍,行為目無法紀、肆無忌憚。法官又指,當時有人向警員A叫喊「唔好畀佢走」,對A懷有敵意,兩被告的舉動容易挑起群眾情緒,令A處境更危險,故以6年為企圖搶劫罪的量刑起點。

針對周柏均逃脫羈押的控罪,法官表示他被捕後自稱想脫下背包,卻突然拔足而逃,舉動明顯經過計算,故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

法官提及,辯方曾指周柏均有生命危險和長期腹痛,惟醫療報告指其術後情况穩定和腹痛輕微,法官直斥辯方說法與報告完全不脗合,旨在誤導法庭。至於患創傷後壓力症和抑鬱症的胡子鍵,法官指他接受治療已逐漸康復。由於兩被告不認罪受審,法官斥兩人全無悔意,受傷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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