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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刺警男友離港案 27歲女被判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12:39)

前年七一防暴警在銅鑼灣制服一名男學生時,24歲工程師以軍用摺刀插傷警員,翌日凌晨在機場被捕,他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罪,其女友則被指協助他離港,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後,今(30日)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12月21日判刑,以候取背景報告。法官姚勳智指,在男友襲撃警員後,女被告多次搜尋機票,二人又不斷溝通,男友成功購買當晚離港的機票並登機,她必然知悉男友因犯案打算潛逃,卻協助男友逃避警方追捕,因此罪成。

本案被告為培訓生張芷程(27歲),她是工程師黃鈞華(26歲)的女友;控方指,前年7月1日下午約4時,銅鑼灣區發生暴動期間,黃襲撃警員後逃離現場,張不斷尋找航班資料,黃最後購買當晚11時55分前往倫敦的機票,翌日凌晨在機上被捕。警方在7月9日拘捕張,在其辦公室電腦發現一系列瀏覽記錄。

法官指,張在前年7月1至3日沒有上班,按專家證人所言,必然是有其他電子裝置如手提電話用作瀏覽,繼而同步地在辦公室電腦上顯示紀錄。而黃被捕後,張的電腦仍有瀏覽紀錄,可見是張的瀏覽。

至於辯方稱,張根本不知悉黃曾犯案及需要潛逃,法官同意,即使再親密的夫妻關係,亦不會將所有事情向對方坦然相告,但當天黃襲撃警員後,張便開始搜尋機票,二人多次通電話,黃購買當晚離港的機票後,他們在餐廳會合,又一同前往機場,張事後再替黃購買機票日後由倫敦飛往台北,若張稱不知道為何黃要突然離港,實在難以接納。

法官續指,張事後購買前往台北再到倫敦的機票,向公司請假及改用新電話,當黃保釋被拒,她未有如期前往台北,反而將預訂機票的相片刪除,可見她完全知道其行為是妨礙司法公正,卻意圖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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