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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端指法院不理解國安法精神致釋法 稱《文匯》《大公》早已表達中央意向 (10:57)

特首李家超就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建議提請人大釋法,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於本報撰文指,相關事件本來不需人大釋法,惟法院只根據普通法思維行事,甚至沿用過去英國殖民管治時期的所謂慣例,未能從國家法律層面,理解國安法立法精神及法理邏輯,對實施國安法構成重大挑戰,為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帶來重大風險。

他表示,在法院批准海外律師代理黎智英案後,「有特殊背景的《文匯報》、《大公報》及其他一些媒體,刊登大量社會人士包括一些法律界人士的批評意見和評論」,指法院決定違反國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形容「絕不是單純的民間聲音,實際上也表達了中央意向」。他又指,中央期望法院可在上訴機制解決問題,但最後亦拒絕上訴申請,故中央不得不做好釋法準備,以確保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

盧文端又提及,黎智英案作為「頭號國安案件」,人大釋法反映中央態度堅定,必須依法追究、徹底清算黎智英及其團伙涉嫌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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