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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男認11年前與時任女友13歲胞妹性交 求情稱曾有計劃與事主結婚 (17:16)

59歲兼職游泳及結他教練涉於2011年經當時女友介紹,為其13歲妹妹上課,其間曾摸她陰部及與她性交,事件多年後遭事主指證而揭發。教練早前承認兩項非禮、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今(29日)在區院求情。辯方指,沒證據顯示事主出現創傷,她更為被告寫求情信,又指被告有計劃與事主結婚。被告還押至12月14日判刑,索取心理醫生報告。翻查資料,被告曾於1983年《歡樂今宵》歌唱比賽中打敗張學友。

辯方求情稱,被告李廷川(現59歲)患老人痴呆症,須定時覆診;事主X因不出庭作供,控方曾一度不提證供起訴,不過案件其後繼續檢控,冀法庭考慮被告被捕至今5年,承受不少壓力,酌情輕判。

案情指,被告於2010年經當時的女朋友Y、即事主X的姐姐介紹下認識13歲的X。被告由2011年4月起受Y所託,教X游泳及音樂,被告會駕車接載X從西灣河寓所到荔枝角公園游泳池上課,下課後則送她返回寓所。

4項控罪均發生於20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有次游泳課後,被告駕車接載X回家時,將左手伸進X的短褲內,觸摸其陰部8至10秒。另被告曾與X在大浪灣泳灘游泳時,隔着X的泳衣觸摸其私處約5至6分鐘。

餘下兩項控罪則指,被告在柴灣祥利工業大廈的辦公室內教X口交,並吮X的手指作示範,然後X幫被告口交。另被告在旺角的寓所內與X非法性交,被告先擁抱和親吻她,及後他躺在地上,著X坐上其身上。被告過程中沒有使用避孕套,並有射精。

被告於2017年7月3日被捕,警誡下承認控罪,並指他自2011年4月或5月起對X產生感情,同年與X成為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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