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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將提請人大釋法 指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影響深遠 提請釋法屬「必然」 (19:24)

律政司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參與國安案件,終院拒絕為此批出上訴許可。特首李家超表示,將建議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沒有全面本地執業資格律師可否處理國安案件。被問是否「輸打贏要」,李家超認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已舉行會議,經審視理據後,決定若終院上訴許可不獲批,就應建議釋法。他又指在港未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影響深遠,故「必然作出呢個決定」,形容今次釋法屬「針對一種人士、一個問題」。

李家超又指,昨日收到中央政府按《港區國安法》11條發函,要求特首就《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特區履行維護國安職責,包括維護國安委員會工作等有關情况,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他將於提交報告時,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說明沒有全面本地執業資格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處理危害國安犯罪案件。

他續指,現時特區政府並無有效方法可排除海外律師及大律師危害國安的可能,亦無法確保海外律師能遵守保密規定。至於釋法會否影響香港居民受《基本法》賦予的選擇律師權利,他則解釋稱,該權利是指在香港擁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中挑選,而非選擇沒有相關資格的海外律師。

李家超解釋提請釋法原因時,亦提及《港區國安法》立法背景,指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立法時正值香港出現「黑暴」、「港獨」及「顏色革命」,國安法亦具凌駕性,與本地法律衝突時應適用前者,而且國家安全複雜多變,「勾結外國勢力」更難察覺,須時刻保持警戒,加上部分國家未停止以不同形式制裁、干預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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