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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警擲汽水罐 懷孕7個月女子囚5個月 (16:44)

2019年9月2日旺角警署外多人聚集,一名無業女子向防暴警背部投擲壓扁的汽水罐,並管有一支雷射筆,早前被裁定各一項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懷孕7個月,她今(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5個月。裁判官施祖堯指,是次事件雖然沒導致警員受傷,但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高峰期,批評被告公然投擲汽水罐是目無法紀,判刑須具阻嚇性。

被告龐麗瑩(現年29歲)報稱無業。辯方庭上引述由被告母親、前夫和哥哥所寫的求情信,稱被告有愛心、樂於助人。被告於親撰的求情信表示,還押期間感受到家人支持,對她十分重要,她明白犯下本案對家人帶來不便,她亦珍惜自由的可貴。她現深感後悔,認為案發時應該可以處理得較好,懇請法庭輕判,讓她照顧長女和即將出生的次女。

施官判刑時指,被告於審訊後被定罪,雖然事件沒導致警員受傷,但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高峰期,被告公然投擲汽水罐是目無法紀。除了被告擲汽水罐,現場有人打警員,被告攜有雷射筆用作照射警員的風險亦高,為了予以阻嚇,判監無可避免。

施官就襲警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以監禁9星期及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求情信反映被告已積極更生,就延誤檢控酌情減刑。施官考慮到整體量刑原則,認為兩罪相互加重罪責,遂將其中一個月分期執行,終判處監禁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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