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初選案袁嘉蔚爭議案情質疑部分內容僅屬意見 官拒修訂案情 (13:47)

47人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擬認罪的袁嘉蔚爭議部分案情,今(28日)在高院開庭處理。袁嘉蔚一方指出,控方未有指明各被告的協議,另案情提及,立法會選舉若未有推遲,初選如期實施,會嚴重影響政府的運作及香港市民的生活,爭議此純屬意見。法官聽取陳辭後,裁定接納袁嘉蔚的認罪答辯,但不接受修訂案情。辯方另稱,料屆時求情需時約2.5小時。

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仲衡、陳嘉信處理。另余慧明、吳敏兒、吳政亨、黃之鋒、馮達浚、梁晃維、譚凱邦亦有列席旁聽。

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稱,就案情提出5項爭議,包括控方未有指明初選的協議、牽涉意見及翻譯等,但重申不須召開紐頓聆訊,冀可盡快判刑。祁志引述案情指出,立法會選舉落若沒有推遲,初選的串謀計劃會如期實施,嚴重影響政府運作及香港市民的生活,惟他表示此純屬假設及意見,不應視為案情。

另案情指,國安法生效後,眾被告未有退出初選,並按協議利用初選作為平台,進一步宣傳顛覆國家政權的議程。祁志稱,控方從未交代被告有何實質協議,且有被告對於國安法會否真正落實存疑,形容指控狡詐。案情又指,被告美化示威者及暴徒,惟祁志反駁,支持並不代表美化示威者。

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則稱,案情是有證據支持,詳細審視袁嘉蔚的申請後,不能同意作出修改,並指出部分內容牽涉其他被告,更獲他們同意案情。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初選案 袁嘉蔚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