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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哲鄭仲恒2019區選前夕維園集會阻差辦公罪成 判240小時社服令 (18:30)

2019年區議會選舉前,民主派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選舉集會,遭警方腰斬,候選人文念志、陳振哲及鄭仲恒裁定阻差辦公罪成。陳振哲及鄭仲恒今(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當時目的是參與選舉集會,他們經過爭論後「過分堅持」,但本案不涉及暴力,檢控過程亦構成延誤。

陳振哲判刑後表示,暫時鬆一口氣,但近日多宗案件被控方提上訴,他都會感擔心。他說案件縈繞三年,難以作長遠計劃,令他心情忐忑,控方亦明顯有延誤,兩次開審後修訂控罪,屬於「甩漏」,並不理想。

被告文念志(大埔前區議員,現32歲)、陳振哲(大埔前區議員,50歲)及鄭仲恒(沙田區議員,32歲)否認阻差辦公罪,文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辯方稱文念志因工傷,被認為不宜判社會服務令,黃官下令索取進一步報告,押後至12月16日判刑,其間文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

黃官判刑指,案發歷時約15分鐘,早前有非法集結人士進入維園,但和被告們後退位置的距離相當遠,故認為被告僅是阻撓警方拘捕他們三人,並不涉及非法集結人士。本案無人受傷,沒有財物損失,被告當時目的是參與選舉集會,他們經過爭論後「過分堅持」,雖然有肢體接觸,惟不涉任何暴力,不能與其他阻撓警員案件相提並論。

黃官續指,陳振哲及鄭仲恒沒案底,均有規律生活和穩定工作,陳有豐富義工經驗,兩人事後已有悔意。黃官又批評,控方檢控時舉棋不定,反覆修訂控罪,考慮到構成延誤,遂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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