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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者家屬入稟要求開死因研訊 高院頒判辭拒絕申請 (15:09)

2012年南丫海難發生逾10年,遇難者家屬一直爭取召開死因研訊。其中3名家屬今年6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重新考慮召開死因研訊。高院法官今(24日)頒判辭,駁回家屬的申請,不會就事件召開死因研訊。

法官高浩文在判辭開首表示,「事件以慶典開始,卻以悲劇作結」(It started as a celebration, but ended in tragedy);一旦悲劇發生,失去至親的人想找出事情真相是正常之事,南丫海難的遇難者家屬亦不例外。法官表示,明白家屬希望查出親人如何死亡的每一個細節,但考慮到公眾利益,不需要透過死因研訊找出額外的細節,故認為家屬沒有提供足夠證據,說服法庭批准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趙炳全在庭外表示,對判決感到非常失望和無奈,會與律師商量下一步行動。趙又指,有關部門應有更多空間解釋南丫海難的細節,或向涉事船廠及驗船人員展開調查,奈何法庭判決認為召開死因聆訊的理據不足。

協助家屬的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涂謹申則指,調查委員會完結之後,警方仍就驗船和造船等方面調查數年,惟家屬不知道當中細節,公眾亦無從知曉。涂形容,今次入稟要求召開死因研訊,是較罕有新穎的法律程序,未來會盡力而為。

申請人為死者梁家杰的胞姊梁淑玲,以及另外兩名家屬趙炳全和徐志盛。申請方提出,警方在調查委員會聆訊後發現新證人及新證據,如能傳召證人作供,或能解答南丫四號「消失水密門」之原因。申請方又稱,有艙口防水圍板比標準要求低40毫米,而且船頭一塊金屬片疑被拆去,可能加快沉沒過程,令遇難者失去逃脫時機。

申請方又指,事件經過運房局內部調查及委員會聆訊檢視,律政司亦提出檢控,惟警方近期與新證人錄口供,部分供辭與監督建船的財利船廠版本有矛盾,反映財利船廠的說法可能有誤。申請方要求召開死因研訊,待死因庭審視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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