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陳沛敏等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張劍虹將出庭頂證黎智英 (15:4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等7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除了黎智英不認罪,6名涉案前高層今(22日)於高等法院答辯。控方甫開庭表示,6人將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其中有人會在黎智英案的審訊作供,要求押後至黎智英案審結後求情和判刑。庭上透露,張劍虹將出庭頂證黎智英。另據了解,陳沛敏以及另一名被告將於黎智英案為控方作證。

6名認罪被告依次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6人至今還押超過一年,他們乘坐的囚車今早由多輛警車護送下抵達高等法院,法院外有反恐特勤隊警員荷槍實彈戒備。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根據國安法第29條,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罪可以判囚3年以上、10年以下;罪行重大者可判終身監禁或囚10年以上。

6名被告認罪後同意控方案情,控方稱打算呈交案例予法庭參考。法官杜麗冰遂指,國安法是「嶄新的法律領域」,希望各方協助法庭量刑。辯方表示案情較複雜,預料需時一日求情,而張劍虹稍後將替控方作供,辯方申請預留公眾席予法律團隊成員。6人須還押候判,以待黎智英案審結。

控方案情將161篇文章列為證據,指6名被告串謀與黎智英勾結,透過《蘋果日報》發布煽動刊物,鼓吹使用暴力、煽惑對中央政府和港府的仇恨。控方表示,《蘋果日報》於2021年6月停運前,擁有強大公眾影響力。黎智英從2014年「佔中運動」起成為公眾人物,並以《蘋果日報》的平台宣揚政治觀點,活躍於不同示威;6名被告知悉黎的政治立場,當時已經與黎串謀犯案。

控方指,港府於2019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者上街暴動,《蘋果日報》正正成為發布煽動性刊物的平台,內容不限於修例,而是在廣泛基礎上反對政權。此外,控方指控《蘋果日報》主張使用暴力手段、提倡「攬炒」和仇警,意圖影響民意,在新冠疫情出現後仍刊登煽動言論。

控方案情指,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實施,黎智英曾與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會面,並陪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出席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的演講環節,與外部勢力保持聯繫。控方又指,黎智英指示《蘋果日報》增設英文版,旨在要求外國實施制裁及爭取「國際線」支持。國安法生效當日,《蘋果日報》以「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為文章標題,譴責《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

控方指,黎智英與6名被告串謀勾結,黎是當中的「主腦」(mastermind),張劍虹、陳沛敏及羅偉光在《蘋果日報》持領導角色,至於楊清奇曾聯絡李怡、區家麟等專欄作家,按黎的要求撰寫煽動性文章。黎被起訴後,部分被告仍鼓勵《蘋果日報》員工,6人最終被捕。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蘋果日報 壹傳媒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