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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涉金鐘「反極權遊行」暴動罪成分判囚3年4個月至4年7個月 兩未成年被告判入教導所 (13:18)

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引發衝突,96人被控於金鐘一帶暴動。其中一案起訴6男2女,6人認罪、2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今(21日)區院判刑。法官稱當日暴動規模不少,人數眾多,過百名示威者堵路、投擲汽油彈,癱瘓交通;他們戴帽及口罩,明顯因參與違法行動而掩飾身份及逃避刑責,但考慮他們一念之差、鑄成大錯而酌情減刑,終判兩名未成年被告判入教導所,餘下5人判囚3年4個月至4年7個月不等。

8名被告依次為軟件開發工程師謝曉峰、案發時15歲的馮姓男生、案發時14歲的男生、從事資訊科技業的曾憲嘉、碩士生黃昱翔、劉燕嫦、從事測量的游茜茹和髮型師范瑜;謝及14歲男生受審後罪成。劉因疫情隔離當中,未有出庭,押後至11月25日判刑。

區院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稱,考慮案例、暴動的嚴重程度等,以4年6個月為量刑起點,除游茜茹外,其他被告均有實際暴力,故加刑3個月。鄭官又稱,本案至今3年,但2021年已定下審期,故不認為出現延誤。惟考慮所有人沒案底、有良好背景,因一念之差鑄成大錯,減刑2個月。另外,馮姓男生、黃昱翔及范瑜審前覆核前認罪、游茜茹其後認罪;曾憲嘉則在裁定爭議片段可呈堂後認罪,故分別獲25%、20%及10%的刑期扣減。

鄭官續稱,謝曉峰雖患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但並非求情理由,明白判囚對他造成打擊,但重申案件性質嚴重,終判他監禁4年7個月。至於曾憲嘉、黃昱翔、游茜茹及范瑜,分別被判囚4年1個月、3年4個月、3年5個月及3年4個月;餘下2名未成年被告,則需顧及其更生,故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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