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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犯遊蕩男闖獨居女寓所揑頸摸大腿囚32個月 官斥犯案有預謀令事主蒙受精神傷害 (11:57)

馬鞍山某屋邨的獨居女子於去年4月23日凌晨熟睡時,遭陌生男鄰居闖入屋,在牀上壓着她揑其頸,以枕頭套塞進口內及摸她大腿,並偷去鑰匙。男子早前承認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今(21日)在區院被判囚32個月。法官李慶年批評,被告選擇在午夜進入單位,明顯有備而來,唯一合理推論是他早有預謀犯案,不接納是一時衝動;雖然被告單獨行事和使用一次暴力程度較輕微,但看似是搶劫的本案對事主造成不淺的精神傷害,包括令她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遺症。

被告蕭維(38歲,會計文員)已婚,育有6歲女兒。辯方求情稱,被告受皮膚病困擾,他當時欲吸煙經過單位發現閘門沒上鎖,一時衝動入屋看看有否財物,出於情急以武力嘗試控制事主,故弄傷她;他現已感後悔。

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遺症,她要開燈及加門鎖,臨睡前和朋友對話才較安心,她仍難以入睡和常發惡夢。她事後胃口變差,體重減了30磅,嘴旁留有疤痕,令從事模特兒及美容的她受影響。案件曝光後,她擔心個人安全,怕遭被告家人尋仇,並用錯誤方法強迫自己忘記事件,需要接受心理輔導。李官建議社會福利署協助她尋找另一住所。

李官指,被告曾犯遊盪罪等共有7次案底,被判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惟刑罰似乎對他沒起作用。被告在本案沒使用武器,但他以暴力明顯是想控制事主,致她面和頸部有多處擦傷和抓痕,手腳受傷,事主亦遺失掛鎖、鎖匙等總值約650元。李官就被告認罪減刑後,終判監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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