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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四度襲擊女友 事主供稱屢被叉頸及掌摑 每日起床、上下班須匯報 (18:56)

26歲男警涉於去年5個月內四度襲擊其30歲女友,包括掌摑及腳踢對方,被控各兩項普通襲擊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共4罪。被告否認控罪,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事主供稱,在酒吧認識被告,他聲稱在夜總會工作;其後在盤問下提及,曾收過不知名信息指被告為警員。另事主又指,兩人某次爭吵後,被告要求她跪地道歉,她又曾被被告叉頸及拳打腳踢。

黃姓事主(33歲)供稱,她於2020年3月在友人介紹下,於酒吧認識被告彭天裕(26歲),兩人相識近一年開始拍拖。被告聲稱在夜總會工作。黃稱,兩人交往期間,被告要她每日起床時、上下班均向他匯報。

2021年7月5日,被告發現事主的Instagram多了追蹤者,繼而踢她、叉頸、掌摑她。同月15日,兩人在鰂魚涌的服務式住宅過夜,晚上因熄燈問題而爭吵,事主被叉頸及掌摑,她稱因為心淡,且當日是其生日,故沒有反抗及離開。

10月14日,被告到事主位於屯門富泰邨的住所,事主因不願外出,兩人因而吵架,被告期間踢事主手肘,令其手指、手腕等多處瘀傷。事主聲稱要報警,被告隨即將她「撼頭埋牆」兩下。被告事後為事主搽藥膏,亦承諾不會再打她。

去年平安夜,兩人爭吵,被告曾要求事主跪地道歉,被告期間「拗」事主的手指及抓其大腿內側,使其手指無法伸直,事主發現大腿出現瘀黑,並於今年元旦與被告分手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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