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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主控人選未定 控方案情未獲共識惹官質疑 (15:04)

47人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7名不認罪的被告今(8日)於高等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參與案件管理聆訊。案件擬定91天審期,未決定誰任主控,控方冀經商討後可同意大部分事實,減省審訊時間;辯方反指控方至今仍未能準確指出被告在初選中的角色、有甚麼證據針對每個人,難以確認爭議甚麼案情。

黃碧雲、陳志全等11名獲保釋的被告今親自到庭應訊,另6人則由囚車押解到庭,另有5名認罪者列席聆訊,包括黃之鋒、胡志偉等。辯方律師包括大律師Trevor Beel、黃宇逸、黃廷光等。

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表示,控方有46名證人,另有長達43小時、共100條片段須播放,預料控方案情需時55天;辯方案情則需時36天。控方料雙方最終可同意大部分事實,進一步減省時間。

法官陳慶偉質疑在案件管理聆訊的問卷中,辯方爭議大部分的控方案情,直言不曾見過牽涉17名被告的案件能達成任何共識,籲控方「別活在你的幻想之中(don’t live in your fantasy world)」。

辯方則重申,問題在於問卷過於空泛,憂慮現階段同意案情會對被告不公,例如部分有關是否承認曾進行某選舉協調會議,辯方不知控方是針對被告有參與、籌劃,還是僅知悉有此會議。

法官陳慶偉同意若控方列出上萬頁文件,卻未能指出有哪些文章針對某位被告,「根本毫無意義」,要求控方明天回答何時可存檔開案陳辭及草擬承認事實,並交代由誰擔任主控。

另外,庭上透露第五被告吳政亨早前在初級偵訊時,曾傳召行政會議召集人、時任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解釋解散立法會的步驟、議員的職責等。何桂藍的代表律師稱葉太的供辭僅代表她個人意見,擬另外傳召專家證人,解釋立法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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