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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范國威呂智恆分別爭議案情 官指不同意整份案情或影響減刑折扣 (12:59)

47人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擬認罪的30人,其中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今(4日)在高院出席案件管理聆訊。除呂智恆對於判刑時間持中立態度外,餘下2人均希望在審訊前求情及判刑。另外,范國威及呂智恆爭議部分案情,范爭議不知悉「攬炒十步曲」,呂則不同意「Plan B」候選人的案情。

案件由法官陳嘉信、陳慶偉及陳仲衡處理,控方代表為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傅悅耳。另劉澤鋒、吳敏兒亦有列席旁聽。

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稱,爭議部分案情,指范案發時對於「攬炒十步曲」並不知情。法官陳嘉信關注,控方會否不同意,且控方可透過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作出盤問,吳則認為法庭已有足夠證據判斷,毋須召開聆訊作出爭議,並會再進一步呈上書面陳辭。另范希望在審訊前判刑,其求情約需時1.5小時。

代表呂智恆的大律師沈士文稱,求情需時約1小時,另同樣爭議部分案情。部分章節提及,參選人被DQ會由「Plan B」頂上,呂智恆是以「Plan B」身分報名參選,但呂並不同意此部分。

法官陳慶偉提醒,呂智恆若不同意整份案情,或會影響減刑折扣。沈士文則稱,會與控方就案情再作商討,若未能成功,亦會向呂智恆提供意見。

至於岑敖暉由大律師黃雅斌代表,他希望在審訊前判刑,求情需時約4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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