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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續審 控方指網站留言激起群眾 官質疑不刪留言動機 (12:27)

「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審訊今(3日)於區域法院進入第三日。控方續傳召截取立場新聞網站及社交媒體頁面的警方國安處警員,並稱要依賴部分社交平台留言顯示文章「stir up(激起)」群眾。辯方隨即反對,指留言不代表媒體的立場,惟《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質疑「留言係咪真係唔可以刪除呢?」明言會考慮留言反映的效果。

被告依次為立場新聞母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52歲)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4歲),鍾及林同否認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

由於母公司缺席審訊,控方須傳召所有相關證人,今續傳召負責駐守警方國安處的警員14915鄧偉權(音譯),解釋截取立場網站及社交媒體的步驟。

控方提到社交媒體帖文的留言時,郭官詢問留言的重要性,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回答,留言有支持有反對,會依賴支持的留言內容,例如稱要制裁中共、加油手足等,會「stir up(激起)」群眾。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反駁,被告作為網媒,不會篩選有甚麼人留言或留甚麼言,留言亦不代表被告的立場。郭官回應「但係留言係咪真係唔可以刪除呢?」舉例若有人以粗言留言,被告或者可以刪除,建議辯方在結案陳辭解釋,「如果有權篩選、有權刪除,留到截圖嗰日,咁個效果係咩呢?」。

控方在辯方要求下,指出會依賴的留言,並請證人讀出。警員鄧偉權遂在專訪35+初選參選人何桂藍的Instagram帖文下讀出兩則留言,即「全家總動員,票投本土派」及「Chinazi popo go to hell,3萬」,鄧在控方詢問下解釋,「popo」是「反送中運動中入面人哋攞嚟侮辱警察嘅說話」,「3萬」則代表警隊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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