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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涉示威時藏鐵筆噴漆三年後被捕 判入更生中心 (16:15)

2019年11.11「大三罷」,案發時14歲的男學生在深水埗被搜出身上有一支鐵筆及一罐噴漆,事隔近3年,他前往馬來西亞讀書時在機場被捕,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男生早前認罪,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在學表現良好,他因祖父去世受打擊,被診斷患上抑鬱症,其情緒控制能力弱,適宜接受有規律訓練,遂判他入關押期較短的更生中心。

辯方進一步求情稱,被告林鴻日(現17歲)品學兼優、常做義工,與家人關係良好,他已有悔意,希望繼續學業,日後回饋社會。報告顯示,他適合判入更生中心和教導所,辯方冀法庭判處前者。

黃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曾參與5次不涉及暴力的集會,事發前他的祖父離世,被告於前年患上輕度至中度抑鬱症,須要接受治療,被告因為一時衝動及受網民唆擺而犯案。他前年到加拿大升學後一度返港,今年打算赴馬來西亞讀書時在機場被捕。被告又表示立志成為演員,帶給別人歡樂。

黃官判刑時指,案發時為大型示威,有50至60名示威者設路障令交通受阻,被告背囊內鐵筆長約30厘米,他亦攜有一罐黑色噴漆、防毒面具、手套及生理鹽水,屬有備而來。現場有人破壞公物,被告管有涉案物品可對財物造成破壞。黃官考慮到懲罰性、阻嚇性及求情等因素,認為判他入關押期較短的更生中心則最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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