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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拘大欖懲教助理 涉未獲授權供向囚犯提供零食 (15:23)

廉政公署今(18日)落案起訴一名時任一級懲教助理,指被告涉嫌未獲授權而將零食交給8名囚犯,被控3項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罪名,被告獲准保釋,後日(2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55歲被告李文傑案發時駐守大欖懲教所,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6月1日擔任飯堂主管時,未獲授權而前後三次,將5包朱古力夾心曲奇及6條香腸交給8名囚犯,兩款零食並非可供囚犯購買或享用的小賣物品,涉嫌違反《監獄條例》第19條,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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