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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調查指僅6%家長同意疫苗通適用兒童 促取消以保障兒童權利 (17:29)

政府上月底起將「疫苗通行證」的適用年齡降至5歲或以上,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在本月3至7日以網上問卷訪問1301名育有5至11歲子女的家長,當中只有6%受訪家長同意兒童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滿足「疫苗通行證」的唯一條件,認為不應為5至11歲兒童設通行限制的有63%、27%受訪者認為可以當日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滿足進入指定處所的要求。

據政府現時要求,5至11歲兒童要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須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或接種首劑疫苗後未滿三個月。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以1至10分要求受訪者評分(1分即完全不贊成、10分為完成贊成),問受訪者是否贊成為家中5至11歲兒童接種疫苗,有85%家長選擇1至5分、即不贊成;選擇1分、即完全不贊成更佔67%。調查指,影響家長決定是否為5至11歲兒童接種新冠疫苗的因素(5分滿分、愈高分愈重要),主要考慮為「疫苗對兒童身體的影響」(4.4分), 其次為「臨床試驗數據」(4.1分)、 「兒童意願」 (3.6分)及 「家中成員意願」。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質疑,政府將「疫苗通行證」年齡門檻下降,損害兒童出入自由,影響兒童發展和社交需要,違反兒童發展和參與權利。聯席建議政府盡快取消降低疫苗通行証適用年齡的措施,考慮以其他方式保障兒童成長發展和得到真正健康。

據政府新冠疫苗接種資料概覽網頁,截至昨日(10日),3至11歲兒童已接種首劑、第二劑及第三劑分別為86.5%、72.8%及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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