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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中醫師涉港鐵月台及車廂四度摸女學生大腿罪成 (11:37)

有非禮案底的七旬中醫師涉嫌去年在港鐵車廂內,跟隨並數度撫摸案發時15歲女學生的大腿,被控非禮罪,中醫師不認罪受審。裁判官施祖堯認為被告在事主後退時仍步近,面對面侵犯女學生,明顯具猥褻意圖,今(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他罪成;辯方透露,被告在2012年有非禮案底,當時判囚9個月。案件押後10月25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報稱中醫的被告曾韶光(現年74歲),被指去年11月25日,在由荔枝角開往深水埗的港鐵車廂內非禮女童X。

施官裁決時指出,雖然辯方曾質疑案發時事主X身旁亦有其他女子,不一定是被告觸摸她,但事主坦白承認在首兩次被觸碰時,客觀地表示沒有見到是誰摸她,僅推測是被告,後來才注視着被告觸碰其大腿。施官認為她實話實說,沒有隱瞞對她不利的證供,供辭誠實可靠且清晰。

被告曾解釋因為擔心染疫,搭車時沒有捉住扶手,故站不穩,兩度撞到另一人,沒留意有否誤碰其他人。施官斥其證供自相矛盾,反問若被告擔心衛生,那撞到人的衛生風險「豈不是更高?」故拒絕接納其證供。

施官總結,事主兩度目擊被告的右手由上至下摸其大腿,雖然當時列車正行駛,但其動作與失平衡或躲避乘客沒有關係,被告的力度「唔大唔細」,性質屬明顯猥褻。加上當時列車並不擠迫,被告在事主後退時仍兩度步近,近距離摸事主,明顯具猥褻意圖,裁定他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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