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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於《明報》撰文稱本港審核人口販賣機制不足 入境處表示遺憾 (16:21)

入境處發言人今日(8日)表示,就《明報》昨日刊登文章,批評入境處在處理審核販運人口個案上不足表示遺憾,指相關文章為誤導性評論。

本報昨日刊登中大法律學院「香港入境羈留與弱勢移民的研究」副研究員盧善姿的評論文章,提及本港審核和識別人口販賣受害者的機制不足,例如入境處的審核行動主要包括申請簽證的外傭,以及打擊非法勞工行動中的被捕者,雖然審核相關人士是合理,但範圍有限,民間團體亦認為香港的審核過程欠透明度,沒有考慮受害者的脆弱和創傷,前線執法人員表現得並不相信受害者,傾向把他們當作罪犯處理。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當局一直非常重視打擊販運人口工作,會對被捕或接觸到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等,進行初步審核,所採用的標準與《巴勒莫議定書》中對販運人口的定義相符,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會進行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存在販運人口,亦會向被識別的受害人提供各項適當保護及支援。

另外,文章亦提到,入境處未有在青山灣入境羈留中心常規地對在中心被羈留的人士進行販運人口受害人機制審核和識別。

入境處回應稱,該中心大部分羈留人士涉及違反入境條例而曾被拘捕,或等候遞解或遣返離境,根據機制,入境處早前已對相關人士就販運人口進行初步審核。

發言人重申,當局一直嚴格按照既定的羈留政策,並合乎有關法例要求及法院訂立的相關法律原則,在決定是否羈留時,亦會就個案的所有事實和情況評估是否作出羈留,處方會繼續按現行機制,就每宗羈留個案作定期及適時的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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