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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中大衝突正服刑女生另涉荃葵青遊行加監8個月 同案女教師囚11個月 (17:24)

2019年8月荃葵青遊行後發生警民衝突,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在楊屋道參與非法集結等4罪成,還押至今(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稱,案發沒涉及投擲磚塊及汽油彈,不屬激端暴力事件,兩名女被告罪責不相伯仲,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本案構成延誤檢控,減刑一個月。其中女學生符凱晴目前就中大暴動案服刑,她被判加監8個月;另一名女教師被判監11個月。餘下3名男被告因須隔離而押後判刑。

法庭今處理兩名被告判刑,包括學生符凱晴(現23歲)及教師郭芷晴(現22歲),兩人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符另涉攜雷射筆及噴漆,被裁定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立。

辯方表示,符沒有指示作出求情,辯方僅重申本案並非嚴重暴力事件,無證據顯示符用過上述物品。至於郭則是幼兒教師,計劃教育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她原定進修港大銜接課程,但因本案未能如期開學。郭於案發時為19歲,案件卻延至三年後首次提訊,以郭的年紀不能被判入懲教院舍,構成延誤檢控。控方確認,律政司事發約兩年後才給予法律意見。

李官判刑時指,案發參與人數眾多,範圍頗大,但兩被告沒擲磚塊及汽油彈,不屬激端暴力,遂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而且控方公允地確認律政司構成延誤,故減刑一個月。就符涉及三罪判監11個月,因她就另一案服刑,終判加監8個月;郭則被判監11個月。此外,郭就定罪提出覆核,聆訊暫定於11月4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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