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安夜,示威者在元朗形點商場發起「和你sing」,21歲地盤工人被截停時逃跑,涉以左肩推跌警員,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今(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陳炳宙指,被告盡全力撞向警員致他向後飛跌2米,猶如將身體當作「巨型拳頭」。陳官又批評,被告自辯稱見到防暴警而出現「恐慌突襲」是抹黑警方,質疑他受了何等程度的荼毒,才得出如此謬論,陳官相信懲教人員能糾正其思想,終判處勞教中心。
陳官判刑時指,本案具有動亂背景,惟辯方呈上的案例發生於2015年,時移世易,上訴庭針對2019事件確立不少判刑覆核案例,辯方的案例對本案並無參考價值。
陳官指,當日防暴警員在商場2樓截停一男子,被告周俊榮隨即跑至警員曾彼得,雖無使用武器,但他出盡全力撞向警員,致警員凌空向後飛跌2米,再滑行1米,猶如利用身體當作「巨型拳頭」。陳官指,試想像被告的撞撃力有何等之大,涉事警員無重大身體傷害實屬僥倖。
陳官稱,被告的行為或令他人仿效,造成更大的警民衝突,他逃跑時由2樓跌落1樓,受傷送院亦屬咎由自取。至於被告聲稱見到防暴警員出現「恐慌突襲」,陳官批評他不忘抹黑警員,又指「不知道呢名年輕人受到甚麼程度的荼毒」才得出如此謬論。
陳官相信懲教院舍的管教及關懷等可糾正其思想,令他學懂明辨是非、尊重執法者,對於「無悔意、冥頑不靈的年輕初犯者」而言,判入勞教中心是合適刑罰,相信「渴望縮短羈留時間」可成為被告改過自新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