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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涉「私了」律師陳子遷認兩罪候判 (14:32)

4男涉嫌在前年於銅鑼灣「私了」事務律師陳子遷,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今(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經認罪協商後,3男改為承認非法集結及有意圖而傷人罪,餘下一男否認暴動等罪受審。控方案情指,陳子遷見示威者破壞店鋪櫥窗,他上前譴責後遭示威者拳打腳踢、以雨傘襲擊等,有片段拍到認罪的3人有份施襲,3人續准保釋至10月18日求情及判刑。

譽韋崙(27歲)、鄭學洺(25歲)及王浩雲(17歲)承認於2020年5月24日在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譽原被控的管有攻擊性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反對《國歌法》及《國安法》遊行,下午近3時,示威者在禮頓道堵路,並破壞店鋪I.T. Shop的玻璃櫥窗,事主陳子遷見狀上前譴責,又稱警方到達會拘捕他們,事主欲離開之際,示威者突然從後以雨傘、硬物及徒手襲撃其後腦及背部,有人指若事主報警會打死他。

事主隨即逃跑並大叫救命,惟示威者繼續追打,又扯爛其衣服,事主被推倒在馬路,包括認罪3人在內的15人上前施襲,有人將一塊大型金屬路牌擲向事主,路牌在其後方着地,事主跑至南華體育會對開倒地,由職員報警。事後其下巴及左腳等需縫針,另背部有瘀傷。

市民所拍的片段顯示,譽韋崙及鄭學洺曾對事主拳打腳踢,王浩雲則以長棍狀物打向事主背部,3人在6月30日被捕,譽在警誡下稱見有人打事主,遂加入施襲,鄭指「一時興起」曾腳踢事主2下。餘下的唐健帮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周三(5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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