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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涉理大外非法集結案 供稱到尖沙嘴欲幫助市民 (16:25)

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多人到尖沙嘴聲援時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5人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今(30日)在區院續審。羅健熙自辯稱,得悉同為時任南區區議員的區諾軒在前一晚衝突通宵調停,兩人亦屬朋友。羅於案發日早上原本打算前往紅磡,找區諾軒協助他工作,但因交通受阻故改先去尖沙嘴,並逗留現場欲幫助市民。證人作供完畢,案件將於10月10日結案陳辭。

被告羅健熙(案發時36歲)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他今在控方盤問下供稱於早上7時許到達尖沙嘴,發現通往理大天橋封閉,他走到康達徑花園附近,目睹警方和市民口角,亦打消尋找區諾軒的念頭。羅認為在現場或可幫助市民,和情緒不穩者聊天,而且打算於上班前稍作休息。

羅稱,沒聽到或看見警方發射胡椒彈槍,亦嗅不到其氣味,只見地上有疑似胡椒彈痕迹。羅承認見到有人築起傘陣,估計他們因警方使用武力驅散,所以開傘阻擋。但他當時位置聽不清楚警方警告,也看不見警員舉黑旗。

羅解釋,由於尚在考慮經哪條路線離開現場,故沒跟隨大批市民走向南洋中心。他否認身處現場鼓勵他人聚集,但同意涉事聚集有威脅性和挑釁性。

至於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的被告鄧卓儒(26歲,記者)供稱,他所管有的索帶是用來將電線膠紙扣在身上,方便拍攝使用,雷射筆則作指示位置之用。鄧續指,涉案一把多用途工具所配備的刀子,用歐𠝹斷電線膠紙,它配備的螺絲批亦可鎖緊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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