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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被控太古站附近非法集結 兩人罪成一罪脫 (14:43)

2019年8月11日有網民發起「8.11港島東集會」,3男否認於太古港鐵站附近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其中25歲無業男及21歲理髮師今(30日)在東區裁判法被裁定罪成,22歲男學生則罪脫。裁判官梁嘉琪指,拘捕警員描述男學生的頭盔顏色與證物有出入,法庭不能安心依賴其證供。罪成的兩人則須還押至10月14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另為21歲男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3名被告為報稱無業的謝天豪(現25歲)、理髮師何恩傑(現21歲)及學生孟子鋒(22歲)。

梁官裁決指,孟子鋒自辯稱他當晚要到父親舊同事家中取藥,但事實上孟只在兒時見過該同事,況且他不可能不知道當晚非法集結的嚴重性,不認為他有取藥的迫切性,斥其證供「不盡不實」。然而,拘捕警員稱孟戴黑色頭盔,證物卻為綠色頭盔,兩者有出入,加上警員未能在庭上認出孟,裁定孟脫罪。

梁官指,拘捕謝天豪的警員供稱,他見到謝站在示威者人群中前排,當時戴着泳鏡及冰袖,身穿黑短袖上衣,警員稱由第一眼鎖定謝,便再無轉移視線,梁官認為警員的觀察「係由頭到腳」、十分清晰,接納其證供。梁官指,謝身穿示威裝束站在前排,被警員追截時逃跑,相信他早已在場參與非法集結,因此罪成。

梁官又指,雖拍到何恩傑的片段僅約26秒,但何從太古港鐵站走上康山道,同行的人均身穿示威者常見裝束,他必然意識到現場有非法集結,再者他身上有雨傘及示威海報等,唯一而合理的推論是何有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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