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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社服令律政司申覆核 官同意判刑過輕但指改判不合適 (18:26)

2019年聖誕節,7名男女涉於九龍灣德福廣場參與「和你Shop」,受審後被裁定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3人被判囚4周至4個月;餘下4名19至20歲被告,則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4人刑期過輕 ,遂提出覆核。3名上訴庭法官稱,示威者行為明顯對市民構成影響,又質疑答辯人的求情「與悔意沾不上邊」。法官終稱,原審判刑原則有錯,明顯過輕,惟現時改判刑罰並不合適,遂駁回覆核,並於6個月內頒下判辭。

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審理,答辯人依次為梁茵琳、林依汶、陳楚嵐、李銘軒,4人現為20歲。梁、林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陳、李則由大律師藍凱欣代表。

律政司一方表示,本案嚴重,原審裁判官莫子聰的判刑原則性出錯,亦不應接受4人具真誠悔意,認為應改判更生中心。惟梁、林兩人短期內滿21歲,法官就判處更生中心的年紀提出關注,律政司一方遂稱短期監禁亦合適。庭上又播放案發片段,至少數十名黑衣示威者圍繞商場,高叫「食元氣,無骨氣」、「落閘啦」、「執X咗佢啦」等。

答辯方表示,同意案情嚴重,但答辯人並非領頭者,當時沒發生暴力行為,且4人已完成所有社服令時數,認為法庭有酌情權,毋須改判。法官多番質疑,示威者行為對市民及商戶構成影響,法官彭偉昌引述莫官裁決時稱本案「離社會安寧較遠」,直言「呢句好有問題」,又指當時或有持相反意見的市民置身其中,並感到恐懼。

法官又質疑答辯人沒有真誠悔意,他們當日均身穿深色上衣及戴上口罩。法官彭寶琴指,梁茵琳撰寫求情信的原因是為了繼續學業,認為她只是想輕判,並非有悔意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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