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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子張良認虛報職位及收入詐騙170萬元貸款 (17:23)

五旬無業女子涉申請按揭貸款時,虛報任職貿易經理及月入15萬元,詐騙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永亨財務)向她批出170萬元貸款,遭廉政公署揭發及控告一項欺詐罪,被告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0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同意案情指,於2018年10月底,被告張良(50歲,無業)透過一間財務中介公司,向永亨財務申請一筆170萬元的按揭貸款。被告在申請表上報稱在一間公司任職貿易經理8年,月薪為15萬元,並附上工作證明及銀行結單。被告的貸款申請獲得永亨財務批出,170萬元貸款於2018年底提取。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案發時無業,她遞交虛假工作證明,亦從未受所聲稱的僱主聘用。廉署調查亦顯示,被告曾經將數筆為95000元至15萬元現金存進她的銀行戶口,以假裝每月獲支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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