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地盤工涉塗污警總三年後被控囚兩個月 官指屬延誤檢控為被告減刑 (18:49)

2019年6月26日有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至翌日凌晨,26歲地盤工人被指以噴漆塗污警總的警徽等,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今(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溫紹明認為,控方未能解釋何以於3年後延誤檢控被告,且被告已經開展更生,將獲取電工牌照,其更生計劃因本案中斷,就此不能怪責被告,故額外減刑一個月,終判監兩個月。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梁建韜(26歲)有學習障礙,他還押14天已深切反省,並獲僱主撰寫求情信。被告同年被捕,惟事隔近3年,律政司才起訴被告,屬延誤檢控。其間被告一直續保和修讀課程,即將考取電工牌照。辯方提及,被告和家人因反修例事件,遭起底及在網上公開資料。

溫官判刑時指,本案背景為2019年社會事件,涉及多人聚集,不能忽視被告或激發他人仿效犯案的潛在風險。從呈堂片段可見,被告不只一次作出破壞,他塗污警總外閉路電視鏡頭、警徽等數處,損毁具有象徵性的警總財產。即使被告沒有案底及認罪,不能避免判處即時監禁。

溫官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雖然學業不算優秀,但看來他有所經歷後勤奮工作,生活重回正軌,他亦獲親友支持。溫官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就被告認罪減刑三分一。由於控方未能解釋案件為何在3年間毫無進展,檢控明顯屬於延誤;而且被告將獲得電工牌照,更生計劃因判監中斷,考慮到其承受壓力,不能就此怪責他,故額外減刑一個月,終判監兩個月。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反修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