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陳朗昇涉駕駛時衝紅燈否認控罪 稱停車白線油漆褪色致混淆 (15:15)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涉去年7月,在新清水灣道駕駛私家車時衝紅燈,被控「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的傳票控罪, 今(2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陳朗昇自辯指,當日凌晨燈光昏暗,加上停車白線的油漆褪色,他將俗稱「黃格」的不可停泊區誤認為白線,故誤衝紅燈。裁判官考慮到陳朗昇明晚(29日)啟程赴英進修,押後至明日中午裁決。

陳朗昇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抗辯,控方則由外聘大律師羅紹軒代表。隸屬東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的高級警員莫詠球供稱,他於去年7月22早上視察新清水灣道鄰近清水灣道交界的紅燈攝錄機,將有關紀錄存入警方系統;當日的停車白線及交通燈狀况良好,一切正常。

陳朗昇親自盤問指,該處的白線油漆已褪色,駕駛者容易混淆白線及「黃格」禁區。莫詠球否認說法,表示按照法例規定,一旦紅燈亮起,車輛就不得穿過紅燈,白線僅有輔助用途。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後,陳朗昇決定自辯。他表示,當日駕駛的車輛車身較低,因此看不到地面的白線,後來駛至紅燈前約30米,「發現黃格同白線疊住咗」,遂在黃格前停車。他當刻才發現,車輛被攝錄機拍下照片,「我大惑不解,事後望出車外,先知有條白線係到」。他自言已放慢車速,惟被馬路瀝青的顏色深淺影響判斷,重申無意衝紅燈。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陳朗昇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