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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學士生涉藏煙霧餅及籲友人助刪帳戶資料罪成囚10個月 友人妨礙司法公正囚4個月 (17:58)

副學士男生於2019年在迷你倉藏有煙霧餅,他還押壁屋時着兩友人協助刪去其Google帳號資料,他與其中一名男生受審後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今(26日)在區院判刑。暫委法官葉啓亮認為,該男友人沒充足時間考慮對方建議,並非事前有預謀犯案,沒證據指資料被刪除,故判他監禁4個月。副學士生就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及兩項管有爆炸品罪共被判囚10個月。

罪成被告為副學士生鄺偉邦及學生黃俊燁(現均為21歲)。辯方指,戒毒所報告顯示鄺沒毒癮,不宜判他入戒毒所。而黃獲老師稱讚品性善良,在辯論比賽獲獎,他希望重返香港專上學院繼續學業。黃在求情信形容本案是無妄之災,日後會小心行事,避免造成不必要誤會。

葉官指出,從感化令報告可見,黃稱沒有認真看待事件,他依然否認控罪。辯方庭上回應指,感化官認為黃有真誠悔意,他當時未有深思熟慮,沒預料鄺提出的要求,亦未能意識討論的嚴重性,最終沒實際行動。

葉官判刑時指,黃堅持無意圖干犯罪行,明顯沒有真誠悔意。不過,在兩人對話之中,黃沒有充足時間考慮對方建議,兩人並非事前有預謀犯案,沒證據證明被告刪除帳號資料,警方調查不受影響,並能取得資料。就兩人同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4個月。

至於鄺另藏有火棉和煙霧餅具有爆炸性質,葉官認為它們連同其他化學品存放室內倉庫,較案例嚴重。就鄺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分別判囚6個月及4個月。葉官考慮到總刑期原則,將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終判鄺就三罪監禁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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